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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老師針孔抓姦 證據非法判敗訴

    趙姓男老師與女護士結婚不到一年,老婆就愛上未婚醫師,趙某不甘,僱用徵信社非法侵入醫師租屋處,偷裝針孔攝影機,錄到同床畫面,再會同警方抓姦成功,如此非法取得證據,未獲台南地院採信、改判無罪。徵信社兩名員工,還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。

     

    趙老師九十六年四月,和廿六歲的李姓護士結婚,沒多久趙某就懷疑老婆可能和院內年輕未婚醫師有染,兩人經常為此吵架;九十七年一月,協議到台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辦離婚,但趙某後來又反悔,隔一個月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,法官判決兩人婚姻關係存在。

     

    李女又向台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,就在離婚官司還沒判決時,趙某花錢僱請台南某家徵信社,非法侵入台南市萬昌街方姓醫師租屋處,偷偷在房間內裝上針孔攝影機蒐證,九十七年八月三日凌晨一點卅分,會同台南市博愛派出所警員敲門抓姦成功。

     

    雖然有錄到方、李兩人同床,不過兩人均辯稱沒發生關係;李女也說方某不知她已婚身分。但趙某堅持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台南地檢署以方醫師不知李女是有夫之婦,因此只起訴李女,並建請法院簡易處刑。

     

    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,原本認定錄影畫面具證據力,依妨害家庭罪,判李女四月徒刑;李女不服提出上訴,台南地方法院第二審合議庭認為,兩人婚姻已處破裂邊緣,加上妨害家庭罪是一年以下徒刑輕罪,卻非法侵入民宅錄影,徵信社邱某、曾某已被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訴,法官遂將證據排除,在無法證明被告與人通姦下,改判被告無罪。本案還可上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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